问答题
美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签订一份独占许可合同。依据该合同,A公司许可B公司在S市使用其自行开发并使用多年且未对外公开的快餐烹制技术(核心是制做炸鸡块和汉堡包的配方),并准许B公司免费使用其商标和商号;B公司在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支付A公司10万美元,并且以后每月支付A公司其销售额的5%作为技术转让费。B公司的快餐店开业后的头6个月生意兴隆。不久,B公司发现S市陆续开张4家与其类似的快餐店,这些店使用不同的商标、商号,但它们所提供的食物与B公司提供的几乎完全一样,都以炸鸡块和汉堡包为主要经营品种。由于这些快餐店的价格便宜,B公司快餐店的销售额迅速下降。B公司致函A公司指责其提供的技术无新颖性和独创性,并据此要求解除合同、赔偿损失。问题(共15分):(1) A公司转让的技术是专利技术还是专有技术?为什么? (4分)(2)如果其他4家快餐店从其他公司合法取得相同配方,A公司是否违反了B公司在S市独占使用许可技术的义务?为什么? (4分)(3)如果其他4家快餐店从A公司获得技术许可,但没有使用A公司的商标和商号,A公司是否违反了其与B公司约定的义务?为什么? (4分)(4)B公司能否以许可技术无新颖性和独创性为由,要求解除合同? 为什么? (3分)